瀏覽數量: 173 作者: 本站編輯 發布時間: 2022-05-11 來源: 本站
原新鄉市第五化工廠地塊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報告
提交單位: 新鄉制藥股份有限公司
調查單位: 河南睿嘉環??萍加邢挢熑喂?/p>
檢測單位: 鄭州譜尼測試技術有限公司
編制日期: 2022年5月11日
調查成果概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1.1)第四章第59條第2款規定,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應當報地方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會同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組織評審。原新鄉市第五化工廠地塊屬于用途擬變更為居住用地,必須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
原新鄉市第五化工廠舊址位于建設東路,北側臨建設東路,隔路為河南師范大學東校區,東側部分農田由當地居民違規建設為民居,南側為農田,西側瀕臨衛河,地理位置坐標為(113.544091680,35.192281911)。
本次調查范圍為原新鄉市第五化工廠地塊,依據【土地使用證:新國用(2011)第03054號】,該地塊占地面積為23049.6平方米。
根據《新鄉市城市總體規劃》,該地塊未來規劃為居住用地,屬于《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GB36600-2018)建設用地中第一類用地(GB50137規定的城市建設用地中的居住用地(R))。因此,本次調查該地塊按照《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GB36600-2018)建設用地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來評價,因該標準中無氨氮的篩選值標準,本項目氨氮篩選值參照《河北省地方標準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DB13/T5216-2020)(第一類用地)。
受新鄉制藥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河南睿嘉環??萍加邢挢熑喂境袚嗽锣l市第五化工廠地塊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工作。本次調查進行了第一階段地塊污染識別和第二階段采樣分析工作。
根據第一階段人員訪談、現場踏勘和資料分析,了解了該地塊歷史用地情況,確定了潛在污染區域及潛在污染物。該地塊潛在污染區域主要為生產車間內部,根據其原輔材料、產排污環節、生產工藝等,分析認為涉及到的重點潛在污染物主要有揮發性有機物、半揮發性有機物等,土壤檢測因子為《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表1中規定的45項基本項目、pH、氯離子、硫酸根離子、氨氮,共計49項,地下水監測因子為《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表1基本項目37項。
第二階段為樣品采集分析工作。本次采樣縱向布點參照《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監測技術導則》(HJ25.2-2019)進行。根據地塊內生產車間布局、歷史生產情況和生產設施拆除后的現狀,地塊內布設土壤采樣點11個,地塊外布設土壤對照點4個,地塊內地下水采樣點3個,地塊外地下水對照點1個,共計48個土壤樣品,4個地下水樣品。本次采樣、測試分析由鄭州譜尼測試技術有限公司承擔。
根據土壤檢測結果可知,地塊內重金屬有6項存在檢出,揮發性有機物未檢出,其檢測結果均低于《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GB36600-2018)中的第一類用地篩選值。氨氮均檢出,其檢測結果均低于《河北省地方標準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DB13/T5216-2020)第一類用地限值要求。地塊內與對照點土壤樣品中pH、硫酸根、氯離子濃度相差不大,水平相當,說明地塊內對地塊外的土壤環境影響較小。
根據檢測結果可知,地塊內共設置3個地下水監測點,溶解性總固體、氯化物、硫酸鹽和總硬度超過《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IV類。對比對照點數據,場地內超標因子不是所識別特征因子,且超標項與場地外對照點濃度相差不大,水平相當,說明企業生產對場地地下水無影響。由于取水井為淺層水,埋深較小,易受地質和地表雨水影響,導致總大腸菌群、菌落總數超標。溶解性總固體、氯化物、硫酸鹽和總硬度、錳元素含量較高與該區的淺層地下水原生背景相符。
依據目前調查資料分析,本項目土壤和地下水環境質量能夠滿足一類用地的開發利用,不屬于污染地塊,后續無需開展詳細調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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